呼和浩特动画脚本(卡通形式)用药禁忌
用药禁忌主要有三种:
1.配伍禁忌:即两种药物伍用产生毒、副作用或使疗效降低或消除,前人有“十八反”与“十九畏”的记述,所谓反者即指“相反”而言,所谓畏者即指“相恶”而言。
十八反:
甘草反甘遂、大戟、芫花、海藻。
乌头反贝母、瓜蒌、半夏、白蔹、白芨。
藜芦反人参、沙参、丹参、玄参、苦参、细辛、芍药。(动画,反用x)
十九畏:
硫磺畏朴硝;水银畏砒霜;狼毒畏密陀僧;巴豆畏牵牛;丁香畏郁金;川乌、草乌畏犀角;牙硝畏三棱;官桂畏石脂;人参畏五灵脂。
上述配伍禁忌,只供用药时参考,不是绝对的。(同上)
2.妊娠
用药禁忌:妊娠期间服用某些药物,可引起胎动不安,甚至造成流产。根据药物对胎儿影响程度大小,分禁用与慎用两类。(孕妇图片,动画)
禁用药大多毒性较强或药性猛烈。如剧烈泻下药,逐水药,破血通经其它剧毒药如水银、砒霜等。
慎用药大多是烈性或有小毒的药物。如泻下药;活血祛瘀; 通淋利水药;重镇降逆药。
3.服药时的饮食禁忌
饮食禁忌简称食忌,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禁忌口。在古代文献上有常山忌葱;地黄、何首乌、忌葱、蒜、萝卜;薄荷忌鳖肉;茯苓忌醋;鳖甲忌苋莱;密陀僧反生葱等记载。这说明服用某些药时不可同吃某种食物。此外,服用发汗药应忌生冷;调理脾胃药应忌油腻;消肿、理气药应忌豆类;止咳平喘药应忌鱼腥;止泻药应忌瓜果等。(相关药物食物图片,动画展示)
【中药的用量】
用量即中草药在临床上应用的分量。包括重量(克)、数量(片、支)、容量(汤匙、毫升)。
一般来说中药安全比较大,但个别有毒药物仍需十分注意,不可过量,确定用量一般原则是:
1.根据药物性能确定用量:凡有毒的,峻烈的药物用量宜小,如乌头、雄黄之类;质重的药物用量要大,如代赭石、牡蛎类;质轻的用量宜轻,如蝉蜕;芳香类药物用量宜轻,如丁香、檀香。
2.根据病情需要确定用量;病情轻或慢性病,用量宜轻;病情深重顽固用量宜大,还有些药轻用、重用作用不同,如柴胡轻用升阳,重用疏肝。
3.根据配伍、剂型确定用量:一味单用、用量宜重,复方配伍,用量宜轻。方中主药用量宜重,辅药用量宜轻;汤剂用药宜重, 丸散剂用量宜轻。
4.根据病人性别、年龄、体质确定用量:妇女、老年、体弱、儿童用量宜轻,男子、体壮、年轻用量宜重。各类药物用量大致规律如下:
花叶、芳香走窜之品3-9克;根茎类9-15克;矿石贝壳类15-30克;特殊药物例外:麻黄2—10克,细辛一般不超过3克,沉香、麝香一般用1-1.5克等(文字动画分类切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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